石家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547人
石家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547人
报名时间为4月1日9:00至4月7日18:00
石家庄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发布《关于石家庄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决定2019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3547名。报名时间为4月1日9:00至4月7日18:00。
本次招聘总人数3547名
本次共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47名。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jzrs.gov.cn/)、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jz12333.gov.cn/)。
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1日至2001年3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取得副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信息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户籍(以2019年4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条件。2019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不受年龄、户籍限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可不受户籍限制等。
定向招聘对象:在石家庄服务且2019年度当年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含2016年及以前选聘的任职3年以上、考核称职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可视为具有服务所在地户籍。
定向招聘岗位中注明“退役大学生士兵人员”。定向招聘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人员范围是:2013年以后从石家庄市应征入伍的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招聘当年需取得相应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石家庄市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其学历条件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以及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凡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4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9年4月(含4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招聘政策
从市外、国(境)外通过本次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除享受石家庄市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相关院校、相关学历的毕业生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聘用的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全日制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享受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政策,五年内每年享受博士24000元、硕士18000元、学士12000元的房租补助。在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房和存量房的,不受住房限购政策限制,市财政分别给予博士15万元、硕士10万元、学士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2.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大学本科一批录取的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聘用到县(市、区)的,享受所到县(市、区)人才绿卡政策:聘用到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事业单位岗位的,五年内每年享受5000元的房租补助;聘用到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正定县事业单位岗位的,五年内每年享受6000元的房租补助;聘用到行唐县、灵寿县、平山县、赞皇县事业单位岗位的,五年内每年享受8000元的房租补助;聘用到其他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的,五年内每年享受7000元的房租补助。
3.聘用到县(市、区)的其他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根据不同县(市、区)的补贴标准,五年内每年享受2000-5000元的房租补助。
报名办法
此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jz12333.gov.cn/)
报名时间:4月1日9:00至4月7日18:00
缴费时间:4月1日9:00至4月8日18:00
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考生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推荐考生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请考生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特别提醒:考生看到系统提示“订单支付成功”后请回到报名系统中,并确认交费状态为“交费成功”,方说明交费完成(交费状态刷新有延迟,请尽早报名交费!)。遇到支付失败问题,请拨打通联支付客服电话95156。凡重复交费的考生,第二次所交费用将于5-7个工作日内自动退回原交费账户,请耐心等待。
二、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2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不可再补报其他岗位。取消及减少岗位人数的通知公告会于4月11日公布于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请广大考生适时上网查询。对于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我们将于7个工作日内,将考务费退还到考生原账户。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